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励学校广大博士研究生矢志奋斗、追求卓越、科研报国、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针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2019级和2020级直博生、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博士生(2022级和2023级直博生除外)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1. 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由导师代表(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相关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共同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不少于5 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各类奖助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参评博士生享有平等的权益,评委老师人人平等,并独立、客观地给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师生关系、亲属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委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利的便利条件;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二、评审办法
(一)参评对象和参评条件
1、参评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2019级和2020级直博生、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博士生(2022级和2023级直博生除外)
原则上享有工资收入的定向委培博士生不再享受学业奖学金,如已停发工资并保证全日制在校参与学习科研活动的博士研究生,可向创新基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须有导师证明和加盖学部公章)、所在单位停发工资证明等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享受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待遇。
2、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已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的学习;
(5)按时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6)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7)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博士生因病或出国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一等学业奖学金答辩评审,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所在一级学科博士点点长和学部研究生工作主管副部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评委以阅卷的方式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
导师跨学科招收的博士生如申报一等学业奖学金,须向所属学科提交评审答辩申请。
(二)奖励标准和获奖比例
分别以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2021、2022、2023年级在读博士生总人数(直博生除外)为基数,设定如下比例和奖励标准:
1、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8万元/人/年,比例不超过5%,采用申报制,一年级博士生和二、三年级直博生不参评;2021级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1人,2022级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1人, 2023级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2人。
2、二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5万元/人/年,采用审核制;
3、凡不符合基本评选条件者,不能享受学业奖学金。
三、评审程序
1、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
2、评审委员会接收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并附佐证材料。评审委员会责成专人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如经查证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人当年的评奖资格。
3、评审组综合考虑博士生的业绩、成果和答辩情况,评审组成员各自独立给出评审成绩,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平均,按照分数排序最终确定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候选人名单。
4、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申报人和相关人员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并予以答复。
5、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上报校研究生院。
四、提交材料
(1)申报学业一等奖学金的同学需如实准备如下材料,于10月23日下午14:00-15:00期间,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报至302办公室,电子版申请表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积分表等材料于10月23日下午17:00之前发送到: sunliang1@dlut.edu.cn。
1、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学业奖学金评比积分表;
3、发表论文情况:已经发表的文章需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已录用但未刊出的论文需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及论文首页;
以上所有表格纸质版均需导师签名。
(2) 申报学业二等奖学金的同学需如实准备电子版申请表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积分表,并于10月23日下午17:00之前发送到: sunliang1@dlut.edu.cn。
学院评审细则及相关表格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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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